设计院开展服务质量检查和考核工作
浏览量:2376次发布时间:2017-12-01 00:00:00来源:设计院 A+ A A-
11月,按照新修订的《勘测设计产品质量责任追究办法》(辽水设办字〔2017〕75号),由设计院陈永彰、王成山和王立强三位副总工分别带领考核组,前往观音阁引水工程施工现场、沈阳市张官河治理工程现场、柴河水库溢洪道下游尾渠应急改造工程和太子河新宾县段防洪治理工程开展了服务质量检查和考核,并主持召开座谈会。
会上,考核组认真听取了业主、监理及施工单位对设计院的意见及建议;对各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沟通和交流,并承诺及时改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及处罚。对考核发现的三方面质量及服务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核查和处罚,共涉及18人,21人次,共罚款1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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